崗位職責:
1.負責編制公司年度大安全培訓計劃,根據審定的計劃,組織或監督按計劃執行,確保培訓資料的真實、齊全、有效,達到培訓預期效果。
2.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負責特種設備、人員的管理,臨時危險作業的審核監督,外來相關方人員的監管,危險點的管理;組織或監督日常、專項等工作開展,落實問題隱患整改歸零,確保無安全生產事故發生。負責職業健康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
3.負責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檢測及作業人員上崗、崗中及離崗職業健康體檢等工作;
4.負責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放、穿戴的監督、檢查和標準的制定;組織或監督日常、專項工作的開展,落實問題隱患整改歸零,確保無職業病發生。
5.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負責重點防火部位和場所資料檔案的建立和動態管理,負責消防設備設施、器材及危化品存儲、使用、處置的管理;組織或監督日常、專項工作的開展,落實問題隱患整改歸零,確保無火災事故發生。承擔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
6.負責環保設施運行的監督、檢查,組織污染物排放監測及危廢等處置,組織或監督日常、專項工作的開展,落實問題隱患整改歸零,確保無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承擔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
7.負責推動綠色能源的使用,推進清潔生產實施;開展節能減排項目識別、分析和論證及實施;按時收集、分析、報送節能減排相關數據,確保節能減排目標達成。承擔安全保衛管理工作的開展和監督、檢查、考核。
8.負責按規定配齊配足安全保衛裝備及人員技能的培訓,維護視頻監控等安保設施隨時處于正常狀態,監督、考核安保人員履職及著裝穿戴情況;組織或監督日常巡視工作的開展,落實問題隱患整改歸零,確保無安全保衛事件發生。承擔公司及客戶商業秘密工作的開展和監督、檢查、考核。
9.確定涉密崗位、事項及涉密流程,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及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降低失泄密事件的影響或損失;確保公司和客戶商業利益。承擔交通安全工作的開展和監督、檢查、考核,組織或監督日常、專項工作的開展,落實問題隱患整改歸零,確保無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10.承擔組織防汛工作的開展,監督、檢查防汛物資、人員配備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組織或監督問題隱患整改歸零;汛期組織應急值班值守和應急協調等工作,確保安全度汛。
11.負責6S工作的開展和監督、檢查、考核,執行檢查考核標準,確保辦公場所、生產現場符合6S規范要求。
12負責或參與各類事故調查,按四不放過原則開展事故處理,根據權限編制事故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落實處理決定,確保事故處理合法合規,公平公正。
13.承擔各類應急預案的編制、組織評審及政府備案工作,建立與社會救援力量的無縫對接,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及預案修訂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適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承擔組織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的開展,根據主體工程進度按時完成各階段工作,確保建設項目合法合規投入使用。
14.負責組織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安全標準化(航天、地方)、各大主機廠ESG、產品溯源、綠色制造體系的建立及持續改進工作,確保體系證書持續有效或通過二方、三方審核。
任職資格:
1.掌握國家安全生產、消防、職業衛生、環保、安全保衛保密、防汛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確保公司大安全管理合法合規和公司大安全管理受控。
2.掌握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體系、安全生產標準化、綠色制造體系、ESG可持續發展管理能力等體系標準要素,能獨立開展對應體系建立及持續改進工作,確保通過三方或二方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