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條件
1.車輛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汽車服務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管理工程、道路工程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或綜合素質特別突出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2.具有3年以上交通事故調查、交通事故鑒定等相關領域的研究和工作經歷;
3. 具有有效的北京市司法鑒定人證,范圍至少包含交通事故痕跡物證鑒定;
4.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溝通能力,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崗位職責
1.開展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業務;
2.開展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質量事故原因分析、測試驗證等質量缺陷分析研判工作;
3.開展交通事故深度調查技術,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質量缺陷判定技術及相關標準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