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管轄區域內項目的所有現場施工相關問題負責,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進度、質量、安全等;
2、對新項目的踏勘、承接鋪排負責,對現場交底負責,對項目工程全程跟蹤;
3、對施工計劃、材料計劃、人工計劃執行情況的及時跟蹤和調整負責;
4、 對標準工藝工法、安全防護的落地負責;
5、 對項目的過程驗收負責,對整改問題及銷項指標兜底;對項目的進場材料驗收負責,并對材料用量兜底。
6、 對工人及勞務班組的施工管理、施工監督、施工評價負責;
7、 負責轄區內商機的獲取與跟進
8、 對甲方進度款、結算款的申請、跟蹤及收回工作負責;
對甲方過程管理要求及時反饋落地,對非合同內容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