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對管轄區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并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含生產、消防、交通安全等;
3、定期開展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消防知識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培訓;
4、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調查分析未遂事件及事故,實施糾正措施;
5、建立并維護安全檔案,進行跟蹤和評估;
6、對接檢查,確保符合《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規。
任職資格:
1.年齡在30-45周歲(均含),持安全生產培訓合格證優先。
2.具備良好的溝通和協調能力,責任心強,工作細致認真。
3.熟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