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周歲以下,擁有礦業工程專業一級或遼寧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或具備礦建、結構、機電、地質、測量、通風安全等專業技術職稱。具有采礦類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礦建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礦業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的,學歷可放寬至大專。
2.具有8年以上礦山項目管理經驗和礦山運營經驗。有地下開采經驗者優先。
3.熟悉國家礦山法規和行業標準,熟悉非煤礦山的生產工藝流程、安全管理體系。
4.具備較強的技術能力,能解決項目中出現的技術問題。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和團隊管理能力,能夠有效地領導和激勵項目團隊成員,協調各方資源,確保項目順利進行。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從業素養和個人信譽。具備正常履行項目經理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夠適應礦山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