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周歲以下;
2.采礦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具有礦山10年以上工作經驗;
4.熟悉礦山管理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流程;
5.能力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6.負責礦山整體技術工作,以提高礦山技術管理整體水平為目標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7.負責對礦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培訓;
8.組織并參與編制礦山長遠發展規劃;
9.抓好礦山的采礦、選礦生產技術管理工作、落實礦山生產技術的政策、制度和業務流程;
10.負責組織礦山開采的規劃和設計,監督、指導和控制礦山的采礦生產工作活動;
11.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組織環境治理各項工作并監督執行,負責審查礦山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2.負責解決礦山生產過程中的重大技術問題,組織礦山工程技術人員開展技術引進、科研技改及技術項目攻關工作;
13.協助有關領導、部門,制定事故搶救和處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