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項目總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工程項目施工進度、質量控制、工程檔案、竣工驗收以及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開工前地質勘察、三通一平、圖紙會審及施工管理階段各項手續的報批工作。
3、負責組織協調工程項目設計、施工、招標、監理等單位的管理工作。
4、負責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控制工程項目形象工程與進度計劃。
5、負責協調設計院、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各單位的現場工作,處理日常發生的工程有關事項。
6、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提出各專業審查報告。
7、負責開工前的現場準備工作,做好“三通一平”工作。
8、負責定期召開工地質量、生產、技術會議,參加監理例會,對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進行評價,協調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各方面關系。
9、負責組織各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招投標的輔助工作。
10、負責處理與監理、施工、供應單位的合同執行、預結算工作。
11、負責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監督現場安全施工操作規程與管理工作。
12、監督檢查監理的日常工作,定期進行抽查與匯報工作。
13、負責審核工程變更、設計修改、現場簽證的工作。
14、負責工程質量驗收,協調外部關系,組織竣工驗收,辦理工程移交手續,對遺留問題做出妥善處理。
15、負責處理行業主管部門的檢查與協調溝通工作。
16、負責項目的工程檔案資料的收集與歸檔工作。
17、負責項目部人員考勤、考核、崗位分工及行政辦公事務管理及技術人員的調配與業務培訓工作。
18、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