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籌所負責項目的營銷管理工作。
2、負責制定項目銷售指標。
3、負責組建、督導、培訓和考核營銷團隊,以及企業文化、理念的傳播。
4、負責組織項目產品研究工作,包括進行市場調查、信息收集與分析,以及產品定位和產品策劃等。
5、負責組織制定項目的營銷策略、方案和計劃,并督導實施。
6、負責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各級媒體溝通、協調,為項目營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環境。
7、負責對廣告合作方進行選擇和管理,對日常廣告、樓書等宣傳品進行質量控制和審核,并對項目營銷費用的支出和時效性進行控制。
8、根據項目年度經營計劃及年度營銷指標要求,針對營銷策略、客戶組織以及推廣思路,結合項目不同營銷階段,進行全面思考并提出有效建議。
9、根據銷售形勢和節點,負責撰寫及不定期調整銷售說辭、邀約口徑、答客問等文件的編寫,并組織完成培訓及通關考核。
10、參與客戶分析,及時給予有效客戶維護及追蹤建議,并不定期對客戶分析表進行抽查。
11、組織策劃、銷售條線完成新媒體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