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內容:
1、根據煤礦生產經營需求,制定招聘計劃,重點負責礦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招聘,組織招聘流程,包括簡歷篩選、面試(含井下崗位實操評估)、背景調查及錄用手續辦理,確保關鍵崗位人員及時到崗。
2、制定并執行符合煤礦行業特點的薪酬體系,包含井下津貼、績效獎金等,確保薪酬公平性與競爭力。
3、處理員工勞動關系,包括勞動合同簽訂、社保公積金繳納、工傷事故協調、勞動糾紛調解等,防范用工風險。
4、搭建煤礦特色培訓體系,重點開展安全操作規程、井下應急技能、設備操作等專項培訓,確保員工持證上崗。
5、負責煤礦辦公區、宿舍、食堂等后勤設施的日常管理,確保員工生活與工作環境安全有序。
6、統籌礦區物資采購與庫存管理(如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維修材料等),控制成本并符合安全標準。
7、制定并完善人事行政相關制度(如考勤管理、安全守則、后勤管理規范等),監督執行并定期優化。
8、對接地方政府部門(如人社、安監、環保等),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協調礦區與周邊社區關系。
9、負責煤礦會議組織、公文流轉、檔案管理、車輛調度等行政事務,保障內部溝通順暢。
10、組織員工關懷活動(如節日慰問、工傷探望、困難幫扶等),提升員工歸屬感。
11、推動煤礦安全文化建設,通過宣傳欄、安全競賽等形式強化員工安全意識。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采礦工程等相關專業優先。
2、3-5年以上相關的工作經驗;
3、掌握人力資源六大模塊(招聘、績效、薪酬等)實操技能,熟悉《勞動合同法》《礦山安全法》等法規。
4、具備行政管理統籌能力,能有效協調后勤、物資、安全等多方面事務。
5、 具備卓越的溝通、分析和協調能力;
6、 對新技術和軟件平臺具有敏銳性,能夠通過數據增加對候選人的預測準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