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1、熟悉小區和房屋結構,水電設施,管線走向。
2、負責轄區內關于木、瓦、水、電、焊等方面的小修小補。
3、負責對轄區內公用部位設施設備的巡視和保養.。
4、服從領導安排,包括班次調動,專業調整,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臨時工作。
5、對項目設施設備進行巡檢、維護、保養。
6、保證項目各項設施設備及照明系統的正常運行;
7、負責維修小區業主反映的維修問題任職要求。
8、50歲以下,2年以上水電工程維修工作經驗;。
9、需持有電工證。
10、吃苦耐勞、具備良好的責任心及執行力。
11、有物業從業經歷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