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內容:
1. 制定和實施生態治理與規劃相關的工作計劃和方案,指導和協調部門之間的配合;
2. 負責規劃、設計環境與生態建設項目,參與項目可行性研究,提出改善措施;
3. 從事珊瑚礁紅樹林海草床海洋牧場的生態修復的研究、工程開發、技術服務等等。
4. 指導地方政府在生態治理方面的工作,支持對生態示范區建設的推進。
任職要求:
1. 生態環境、海洋技術、城市規劃等相關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
2. 有1年以上生態環境治理、生態建設規劃經驗;
3. 熟悉環保、土地、城建等行業法規政策,并了解相關政策變化趨勢;
4. 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組織管理能力,且具備一定的團隊協作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