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組織和實施三級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2、在運營現場巡查,填寫安全日志,對巡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處理和消除安全隱患;
3、對運營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督檢查;
4、糾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人員;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5、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事務。
任職要求:
1、工業安全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
2、有至少3年以上同崗位相關工作經驗;
3、有良好的管理溝通協調能力,吃苦耐勞,能適應現場工作環境;
4、熟悉國家、地區、行業安全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