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第一條 負責地面生產系統和地面倒運膠帶的安全、生產和機電管理工作。 推動落實公司下達的地面生產系統各項指標任務和重點工作,負責分管業務范圍 內安全費用實施,負責分管業務條塊安全生產標準化和 HSE 建設工作。
第二條 堅持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部 門關于安全生產的決定、指示等,并根據具體要求制定落實措施。
第三條 主管維修管理部、儲運部,負責分管業務條塊團隊建設和人員安全 管理工作。
第四條 負責維修管理部、儲運部所轄外委單位的施工、安全和質量監督、 機電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負責地面系統成本管理工作,不斷優化生產組織,管控生產效率, 降低生產成本。
第六條 推進地面生產系統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按照生產系統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要求,不斷提高地面系統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 推動重點標準化工作的落地。
第七條 負責地面生產系統煤質管理工作,做好裝運、摻配和穹頂倉清底作 業過程中的安全、質量管理。
第八條 負責本礦三化建設及三化運維工作。
第九條 負責本礦地面生產系統填平補齊項目實施及安全管理、新建地面 生產系統消缺監督工作。
第十條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任職要求:機電或礦物加工專業大專以上,工程師及以上,有露天機電或者礦物加工工作至少5年以上,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者、新疆大型露天工作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