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模式與崗位職責?
1、靈活合作形式:可選擇 “案源合作”“專項協作”“獨立執業支持” 等多種合作模式,根據自身業務方向與時間安排靈活適配;?
2、案源協同處理:參與律所分配的優質案源(涵蓋企業商事、經濟糾紛、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獨立或協同完成案件代理,保障服務質量;?
3、專項業務攻堅:針對企業客戶的專項法律需求(如股權架構設計、知識產權布局、重大合同審核等),提供專業解決方案并落地執行;?
4、品牌聯合推廣:依托律所品牌影響力與客戶資源,共同拓展市場,合作開發新客戶與新業務,實現收益共享;?
5、專業經驗共建:參與律所案例研討、業務培訓等專業活動,分享辦案經驗,共同提升團隊整體服務能力。?
合作要求?
1、已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執業3年及以上,在企業商事、經濟、知識產權等任一領域有成熟辦案經驗與成功案例者優先(能力優秀者可放寬條件);?
2、具備獨立承辦復雜案件的能力,能熟練起草法律文書、參與庭審辯論、處理客戶溝通等全流程工作;?
3、擁有良好的職業口碑與客戶資源,無不良執業記錄,認同律所 “專業、誠信、共贏” 的服務理念;?
4、具備較強的團隊協作意識與溝通能力,愿意以開放心態參與資源共享與業務合作;?
5、能夠遵守律師執業規范與律所合作管理制度,保障服務質量與客戶權益。
薪資待遇
具體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