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在本廠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公司、廠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時修訂、修改、補充、完善本廠安全管理標準和規章制度,并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
2、對安全管理臺帳、原始記錄和安全培訓、安全教育、安全檢查、事故案例、報表等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3、根據公司、廠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廠部下達的各項安全生產指標按照車間、班、組、職工四級管理網絡進行層層細化分解,明確各級安全責任,并對落實情況及時檢查、指導、監督;
4、負責組織、制訂本廠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目標,交廠長審核批準后組織落實。對計劃的合理性、可行性負直接責任;
5、結合本廠實際需要,提出適合本廠的安全管理改進措施的建議和意見。不斷創新安全管理方法并總結經驗;
6、負責組織、檢查、落實安全現場管理相關項內容的達標情況;按公司和廠部有關規定認真實施安全檢查、獎懲和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7、對本廠內發生的各類事故,及時組織或協助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事故調查,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分析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按要求及時向廠長提交事故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各類事故負管理責任;
8、負責在本科室內傳達落實會議精神,主持本科內部各種例會和專題會議;
9、接受廠部的統一考核,負責本科內部的分配、考核工作;
10、指導、監督各車間干部、職工對安全操作規程的掌握、
使用和落實工作,并及時進行跟蹤、檢查與考核。按照國標,負責制定、修訂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11、參與制定設備大、中、小修及臨時檢修工程項目的安全措施,并監督檢查有關單位的落實情況;
12、負責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防治與管理工作,配合公司上級部門組織有關工種的職工進行體檢,并建立檔案。發現患有職業病或患有職業禁忌癥的人員,及時提出調動工作意見;
13、加強班組安全管理,夯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級安排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工作地點:
印度尼西亞
要求:需要身心健康,抗壓能力強,有3年以上安全管理經驗,責任心強有團隊精神(熟練工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