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安全巡查與隱患治理:定期對園區內倉儲區域、消防控制室、危化品存儲點等關鍵場所開展安全巡查,對照安全標準排查隱患,建立隱患臺賬并跟蹤整改閉環,確保隱患整改率100%;
2.制度建設與合規管理:結合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及園區實際,修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合規性自查,確保園區安全管理工作符合政策要求;
3.安全培訓與應急演練:每季度組織園區入駐企業開展安全培訓,內容涵蓋消防安全、用電安全、危化品管理等;每年至少組織2次應急演練(含火災、危化品泄漏等場景),提升園區人員應急處置能力;
4.設施維護與監管:負責園區消防設施(滅火器、消火栓、自動報警系統等)、應急救援設備的日常檢查與維護,協調第三方機構定期開展設施檢測,確保設備完好有效;
5.事故處理與上報:若發生安全事故,第一時間參與現場處置,協助開展事故調查,撰寫事故報告并按規定上報區域公司及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落實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6.協同配合工作:配合區域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對接屬地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及時傳達并落實上級安全工作要求;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任職條件:
1.基本條件:年齡不超過45周歲;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備較強的責任意識、溝通協調能力及應急處置能力;
2.資質要求:必須持有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證書;同時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書(中級及以上)者優先考慮;
3.工作經驗要求:具備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關工作經驗,熟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流程、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及應急處置流程;有國有企業、工業園區、大型生產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4.學歷與專業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安全工程、消防工程、應急管理、化工安全等相關專業優先;
5.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疾病(如心臟病、高血壓等),能適應戶外巡查及夜間應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