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負責單位大樓水電設施的維護、維修和日常運行管理;
2、負責單位大樓其他基礎設施的后勤管理及日常維護與維修;
3、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任職要求
1、2年以上水電維修工作經驗,持有電工證;
2、自愿遵守用人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備注:一經錄用,試用期內如出現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社會公序良俗、職業道德的情形,均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三、福利待遇
月均應發5500元/月(含季度績效獎金)+五險一金+高溫津貼+年終獎+工會福利+包吃包住。
四、工作時間
6天8小時。
五、工作地點
洪灣/斗門大托山附近。
原標題:《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