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 做好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詢與危機干預工作;
2. 制訂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計劃,做好每學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安排等相關工作;
3.做好心理咨詢中心與各學院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4.完成上級部門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協同部門同事推進日常工作開展。
二、基本條件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2.臨床心理學、應用心理學等心理學相關專業;
3.具有心理咨詢專業勝任力,心理咨詢專業資格證書;
4.具有高校心理咨詢經驗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學經驗者優先考慮;
5.認同我校教育理念,熱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為人師表,樂于奉獻,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團結協作精神,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6.政治立場堅定,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高度認同企業核心價值觀;
7.誠信記錄良好,無違法犯罪、學術不端及失信行為;
8.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無隱瞞或影響工作的疾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