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處理主任日常事務,包括文件整理、日程安排、會議組織及差旅協調?;
2、管理律所行政流程,如案卷歸檔、客戶接待及訪客登記?;
3、訴訟與非訴案件?:協助案件檢索、證據整理、文書起草(如起訴狀、合同)及庭審準備?。
4、輔導初三學生全科學習,課后輔導等。
?二、任職要求?
1、學歷與資質?:法學本科及以上,通過司法考試,持有律師執業證者優先?。
2、經驗?:1-3年律師助理或法務經驗,部分崗位需獨立辦案能力?。
3、技能?:熟練撰寫法律文書,具備邏輯分析與溝通能力?。素質?:抗壓能力強,服務意識突出,適應高強度工作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