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執行總公司合規制度,起草與組織執行機構合規內控方案;
2、參與機構監管事務處理,對所轄分支機構的監管對接、迎檢管理及報送監管材料進行指導、管理;
3、推動機構反洗錢工作的落實,包括新開評級、持續評級、可疑交易評審等,以及客戶身份識別、客戶信息和交易記錄保存等工作,指導、管理所轄分支機構反洗錢工作開展;
4、負責對機構人員的合規培訓宣傳,開展合規培訓、宣傳合規文化;
5、內部稽核、外部監管的溝通匯報及項目推動;
6、省公司自查自糾、重點風險治理、風險排查等工作;
7、領導安排的其他事務。
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金融、財務、審計等相關專業優先;
2、具備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