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齡45歲以下(能力優秀者、可適當放寬),身體健康,無基礎性疾病,無職業病;
(2)具有安全工程、通風安全等相關專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并要求持有安全合格證及中級工程師相關證件。
(3)具有5年以上的煤礦機電崗的相關工作經歷;
(4)熟悉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流程,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和統籌管理能力,擅長跨部門協作與團隊技術培訓。
(5)熟悉現代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相關行業規章制度,專業知識扎實,精通本領域技術標準及行業前沿技術,實踐經驗豐富,對重大安全隱患有預判及應急處置能力;
(6)具備良好的個人品行和職業操守,工作認真負責,能吃苦耐勞,適應長期駐礦工作。
(7)無違法犯罪記錄。
3、安全副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 負責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2)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3)負責組織或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
(4)負責協助領導制定安全培訓計劃,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
(5)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擬定安全生產目標及工作規劃。
(6)負責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
(7)負責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督促事故責任人及事故責任單位落實處理和防范措施。
職位福利:包吃、包住、績效獎金、多次晉升機會、員工食堂、出差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