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本項目安全生產、節能環保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以及上
級頒發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組織、參加安全檢查和上級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相關責任人員和作業班組及時整改。遇有險情時,有權暫停生產或指揮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4.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5.參加安全生產會議,負責制訂(修改)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有關部門制定(修改)技術安全規程、安全技術操作細則、施工安全措施,提出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建議和要求,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監督現場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6.負責制定安全標準化工地(平安工地)創建計劃,并檢查和督促安全標準化工地創建活動的實施,及時收集安全標準化工地創建評比資料和相關圖片。
7.督促檢查安全生產經費合理使用和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用具)、設施的采購、發放、正確使用和回收報廢。
8.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參與“三類”人員考核培訓、新工人進場三級安全教育,換崗轉崗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對安全教育、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9.牽頭組織開展危險源、環境因素、職業危害因素、能源因素識別評價,建立項目危險源清單等臺賬,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防控措施、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審批和控制執行,建立相關活動記錄。做好安全技術交底的接收和監督檢查作。
10.參與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或參加應急預案的演練。遇有險情或發生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項目經理并積極參加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11.參加項目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依法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12.負責收集、整理安全管理資料,建立相關管理臺賬。及時上報安全環保月報、季報、年報、安全月、節能宣傳周活動總結等資料以及上級部門要求整改的整改情況回復。
熟練掌握交通運輸部安全員知識取得交安C證書對施工現場安全和安全資料管理都要有經驗,至少牽頭或獨立完成過一個路橋(跨海橋)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