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電氣設備(包括公輔設備)日常維修工作,做到有報必修,并按要求做好設備維修記錄;
2、根據設備年度檢修保養計劃,做好電氣設備的保養工作,填寫點檢記錄及保養記錄;
3、對生產設備和動力設備進行定期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配合車間班組,做好夜間設備故障搶修工作;
5、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條件:
1、中專及以上學歷,具備電工專業知識;
2、3年電工崗位工作經驗;
3、有低壓電工證,有高壓電工證、登高證、職稱等候選人優先考慮;
4、能獨立完成一般電路電氣問題的維修工作。
原標題:《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