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制度建設與執行:制定、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及安環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定期組織安全制度培訓,確保員工掌握安全規范。
2. 隱患排查與整改: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排查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等方面的安全隱患;跟蹤隱患整改情況,督促責任部門及時落實整改措施。
3. 事故處理與預防: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編寫事故報告并提出預防措施;建立事故臺賬,總結事故教訓以避免重復發生。
4. 安全培訓與演練: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5. 污染防控與監測:監督企業廢水、廢氣、固廢、噪聲等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情況,確保達標;協助開展環境監測工作,整理監測數據并存檔。
6. 環保設施管理:檢查環保設施(如污水處理設備、廢氣凈化裝置等)的運行狀況,督促維護保養,確保其正常有效運行。
7. 環保宣傳與培訓: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組織環保知識培訓,提升員工環保意識
8.負責安全、環保相關文件、記錄的整理、歸檔和上報工作。
9. 配合外部(如政府部門、第三方機構)的安全檢查、環保督查工作。
10完成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
任職資格
1.大專及以上學歷,安全工程、環境工程、化工、機械、職業健康等相關專業優先。
2. 熟悉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如《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職業病防治法》等),能確保企業合規運營。
3.掌握安全隱患排查、風險評估、應急處置、環保監測(如廢水/廢氣/固廢處理標準)、職業健康管理等專業知識。
4.具備基本的安全檢查、環保設施運行監督能力,能識別常見的安全風險和環境問題。
5.具備一定的應急處置能力,能協助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